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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7日電)前台北101董事長林鴻明等人涉透過關係企業以不良債權轉賣,以減付債務,使中聯信託損失24億元。北檢昨天搜索約談林男等23人。今天凌晨諭令林鴻明新台幣500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中聯信託內部人涉嫌自民國92年間起至96年間止,先後將內部人所屬企業擔任連帶保證人、提供擔保品或為關係企業的原林開發、宏冠建設等11戶貸款戶、國邑建設等9戶借款戶及林肯建設等10戶不良債權以低價。 或由多家中聯信託內部人企業所指定的資產管理公司參與比價之方式,標售予中聯信託內部人企業所指定的資產管理公司,以圖內部人企業減付債務的利益,致生中聯信託約新台幣24億元的損失。 檢察官認為林鴻明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信託業法、洗錢防制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昨天展開搜索、約談行動。10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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